性爱国学课(上册)(23)生殉制度(24)逾墙而搂处子(25)离婚大战

 

 

生殉制度——吃使者豆腐的秦宣太后







 

秦宣太后在秦国的长期执政,历经三朝,与许多当时的风云人物交往深厚,她的执政可以说是将秦国的争霸事业推到了一个从所未有的高度。  曾经指导自己的儿子昭王诱杀了两位对秦国有极大威胁的国王,一位是楚怀王,一位是义渠王。

《战国策》记载,有一次楚国攻打秦国周边的韩国,韩国求救使者一波接一波往秦国跑,可谓是冠盖相望,但是秦宣王后就是不发兵。最后韩国派出使臣尚靳,在朝会上指出唇寒齿亡,如果秦国不出兵,最后也会吃亏。宣太后于是单独召见了尚靳,发表了一通意见,她说:使者来了很多,就你还说的有点道理,现在这情形,哀家就和你打个比方吧,过去我和丈夫性交,丈夫一条大腿压在她的身上,我就感到吃不消;而丈夫全身压在我的身上,我却不感到重了。为什么啊!所以说,现在要帮助韩国的话,兵不众、粮不多,则不足以救韩。再说军事活动,日费千金,你要是有个像分担去我身上的重量的好主意,我才好下出兵的决心。

“庙堂”之上,一位堂堂的太后对外国使节大淡性交,在清朝王士桢《池北偶谈》里评论道:

"此等淫亵语,出于妇人之口,入于使者之耳,载于国史之笔,皆大奇!

而南宋鲍彪新注本里则说:

"宣太后之言污鄙甚矣!以爱魏丑夫欲使为殉观之,则此言不以为耻,可知秦母后之恶,有自来矣!"

不过他们可能都没有考虑到,求救的使者那么多,该说的其实都说了,这位尚靳为什么会被单独召见呢,王威估计,尚靳应该是个美男子,让秦宣太后动了心,所以借助商量军国大事,以性话题挑拨对方,公然吃外交使节的豆腐。

宣太后的乱搞在当时是出了名,可以说是举国皆知,大臣魏丑夫就是她最心爱的面首,后来宣太后生病将死,拟下遗命:如果我死了,一定要魏丑夫为我殉葬。魏丑夫听说此事,狂晕,搞老女人已经很吃亏了,还要殉葬。幸亏他有个死党庸芮肯为他出面游说宣太后太后您认为人死之后,冥冥之中还能知觉人间的事情么?宣太后说:人死了当然什么都不会知道了。庸芮于是说:像太后这样明智的人,明明知道人死了不会有什么知觉,为什么还要凭白无故的要把自己所爱的人致于死地呢?假如死人还知道什么的话,那么先王早就对太后恨之入骨了。太后赎罪还来不及呢,哪里还敢和魏丑夫有私情呢。

宣太后觉得庸芮说的有理,这才放弃了魏丑夫为自己殉葬的念头。

殉葬分生殉(活埋)和杀殉(杀而后埋),三代之前已经有之。所谓

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西汉年间,广川王刘去邀集了一些无赖少年盗掘了一座古墓——西周末代帝王周幽王的墓,发现有100多具尸体,衣服完好,栩栩如生。这些尸体只有一个男性,其他都是女性。可见,那些女尸都是殉葬的妃妾。

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其中包含自己最宠爱的国之良臣,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后来以活人殉葬的做法就逐渐被陶俑、木俑、泥俑、金属俑所代替。战国时期,秦献公上台第一年(公元前384年),就废除了活人殉葬制度。秦始皇死后,秦二世令大量后宫和工匠殉葬,计以万数

汉朝之后,就很少听说殉葬的事情,到了明朝,农民出身,做过和尚的明太祖朱元璋又让这一制度复活,他死后,用了46个妃妾、宫女殉葬,朝鲜的史书《李朝实录》也记载明成祖死后(公元1424年)逼殉宫女的详情。30多名宫女在吃完最后的晚餐之后,被带上殿堂,哭声震殿阁。殿堂内置有小木床,太监们使宫女立在床上,从房梁上垂下绳套,把她们的头放在圈套中,然后撤掉小床,让她们吊死。

这种以活人,特别是以妇女殉葬的野蛮制度的终结者是曾经历过土木堡之变的明英宗,他在临死时候,在遗诏中写明:

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

 

 

逾墙而搂处子——孟子的好色论

 










有个任国人问屋庐子(孟子的学生)说:礼和谋生吃饭,哪个重要?屋庐子说:当然是礼重要啦,我师父说的啦。

任国人又问:好色和礼谁重要?

屋庐子说:礼重要。我师父说的啦

任国人说:要是按照礼去谋生,就会饥饿而死;不以礼去谋生,就能够得到好工作,难道必须要按照礼吗?如果按照礼来迎亲,就会得不到妻子;如果不按照礼来迎亲,就能够得到妻子,难道必须要按照礼来迎亲吗?

屋庐子不能回答这个问题。第二天马上跑到邹国去找老师孟子哭诉,老师啊,我都是按照你的标准答案回答的啊,怎么不通不通。

孟子先用戒尺打了屋庐子一千下屁股,然后才解答,为啥要打那么多少,因为要思考哇,孟子说:你这样回答就是了,这有什么呢?不揣摩根本的东西,而只去比较末端?方寸之木可以使它高于很高的楼,金子比羽毛重,但是怎么能说是一小钩金比一大车羽毛还重呢?拿谋生的重要性与礼教最末微的小节来比较,怎么能说谋生更重要呢?拿好色的重要性与礼最末微的小节来比较,怎么能说好色更重要呢?你去回答他就说:扭住兄长的胳膊而夺取他的饮食,当然能够得到饮食;但是不扭住兄长的胳膊,也能够得到饮食,你还扭吗?翻越过东边邻居的墙去搂抱邻家的处女,就可以得到妻子;不搂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你会去搂抱她吗?’”

可见好色这个本能问题上,孟子不是那么古板的,虽然一脸的不提倡不鼓励,但却从反面开出了建议——拿出男人的勇气来,翻墙当采花大盗去。

金子和羽毛到底那个更重,要看容量,好色的本能和礼教的规范那个更重要,要看时机。同样的道理,可以延伸到爱情和金钱那个更重要上。比如有个朋友搞不定女人,不能当场拿下,我的结论是:你甩给她一万,看看她从不从,不从,再甩,十万,再不从,一百万。

同样的,一个女人哭诉自己可怜没人爱,我的结论,你虽然是女人,但不够漂亮,或者你虽然漂亮,但不是超级漂亮。

大家可能认为我的说法比较流氓,不过如果我说这也是亚圣孟子的看法,大家可别用砖头砸我。

孔子曾经说:“少年之时,戒之在色。”就是说在你和一个人在他少年时候,讲不要好色这样的大道理,其实是讲不通的。

好色在当时春秋战国时期,并不是什么很坏的毛病,至少没有以后那么坏,先从造字说起,从篆文、甲骨文的象形来判断, “色”字表示将人置于自己膝上,故其本义即“女色”(于鬯《职墨》、孔广居《说文疑疑》),也有人认为“色”字之形是人在人上,是男女交媾之义(马叙伦《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卷十七)

可见,我们老祖宗在造字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偏见的。对于女人吸引男人的魅力,春秋战国的人们也不像以后的人动不动就指责女方是红颜祸水或者淫娃荡妇。而是一有机会,就夸女人有勾引男人魅力,还有一个专有名词:“女德”,比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周天子欲纳狄君之女为后,富辰劝阻之词中就有

“女德无极,妇怨无终”。

这是什么意思,翻译如下:“漂亮的女人的魅力是无穷无尽的,欧巴桑的怨恨是无始无终的。”而《史记·晋世家》则记载重耳出亡至齐,齐桓公以宗女妻之,重耳爱恋齐女,居然在齐国呆了五年,并且准备一直呆下去,齐女责他

“一国公子,穷而来此,数士者以子为命,子不疾反国,报劳臣,而怀女德,窃为子羞之!

 重耳不听,齐女与诸臣只好将他灌醉,载之而行;最终得成大业,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所以,同学们,拍女人的马匹,我们要向老祖宗学习啊,女德女德,以德服人啊。

 

得帛缝新去,何能纳故时——离婚大战


 








 

古代离婚不叫离婚,叫“出妻”,主动权明显就在男方了,就像今天,民工说拉屎,白领们偏要说洗手一样,春秋时候的贵族们对自家姊妹被出称之为“来归”,他人的姊妹则为“大归”, 例如《左传》上写:

“夫人姜氏归于齐。左氏曰:‘大归也。’”(文公十八年),

“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梁氏曰:‘妇人之义,嫁曰归;反曰来归。’”(成公五年)。

周朝有个人叫商陵牧子与妻子感情很好,但是妻子进门五年而无子,于是公婆强令商陵牧子改娶,其妻知道了十分伤心,彻夜痛哭。牧子也很难过,援琴作了一首《别鹤操》:

  将乖比翼兮隔天端,

  山川诛远兮路漫漫,

揽衣不寐兮食忘餐!

倒是把家人感动了。没有离婚,仍为夫妻。算是比较幸运了。

当然,男人随便的抛弃女人,也并不被舆论支持,《诗经·邶风》中《谷风》就描写一个被抛弃的妇女在阴霾的天气中,向老天爷发泄自己的怨恨,指责自己丈夫的过去山盟海誓,现在却另有新欢,《诗序》就评论说:

“《谷风》,刺夫妇失道也。卫人化其上,淫于新婚,而弃其旧室,夫妻离绝,国俗伤败焉。”

《诗经·卫风》的《氓》大家可能比较熟悉了,说的则更为详尽和感人,一个妇女和抱布贸丝的小商人从恋爱到结婚,当初也有火热的爱情,结婚之后,她日夜操劳,主持家务,努力奔小康,结果在熬过三年的苦日子之后,丈夫却变心了,并且还经常骂她,侮辱她,最后遗弃了她。

女人被男人抛弃这种“弃如敝屐”的感情,很奇怪却在男人身上得到共鸣,历代就有不少文人托女子之声口,写弃妇之哀情的,比如王粲的《出妇赋》和曹植的《出妇赋》。不过别误会,他们并不真的对弃妇同情,他们同情恰恰是自己,同情自己失去的君主的宠信。

事实上,真正谴责陈世美的没有几个,因为历代写文章都是男人,让男人谴责自己,难矣乎,但是让男人为自己辩护,那反而屡见不鲜。特别自己不出头,让女人为自己辩护的例子也不是没有。比如汉朝有个叫王肃的人,博学多才,才辞美茂,和孝文帝陈说治乱之道,甚得器重。王肃过去本来已聘谢氏女为妻,当他到了京师任职,皇帝因为宠爱他,就把公主嫁给他。谢氏女闻讯,不胜悲怆,就作五言诗:

  本为薄上蚕,今作机上丝;

  得路逐胜去,颇忆缠绵时。

  这首诗本来是交给王肃,王肃却让公主知道了,公主就代王肃写诗答复谢氏女:

  针是贯线物,目中恒任丝。

  得帛缝新去,何能纳故时!

谢氏绝望之余,遁入空门做尼姑去了,不甘心的她还写了最后一封信给负心郎王肃,内有“既有丝麻,遂弃管蒯,糟糠之妻,白首饮恨”之句,实在是很伤感很惨烈的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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